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0〕1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厅(局、委)、国资委、口岸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优化营商环境,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促进贸易便利化,我们研究制定了《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7月29日附件: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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